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阀控电池核对性放电应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?

2012-07-06   |  来源:炜业通科技

        (1)放电过程中要注意放电电流,变动不得过大,按要求不超过放电电流的±l%。

       (2)电池放电环境温度如果不是25℃,则需用下式将实测容量&换算成25℃,基准温度的实际容量Ce。 Ce=Ct/1+K(t一25) 式中 t——放电开始时间的环境温度,0C; K——温度系数,,m放电时K=0.06/oC,,l放电时K =0.01/oC。

       (3)阀控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‰,额定电压为2V的蓄电池,放电终止电压为1.8V;额定电压为6V的组合式电池,放电终止电压为5.25V;额定电压为l2V的组合蓄电池,放电终止电压为l0.5v。

       (4)放电采用Il0放电率放电时,应每小时测量一次,特别是放电过程的后期测量结果,它是确定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和达到终止电压准确时间的依据。在放电过程中不管放出多少容量,只要其中一个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,应立即停止放电。对达不到额定容量的电池进行反复充放,在三次充放循环之内,若仍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%,则认为此组蓄电池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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